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每间香港公司必须委任公司法定秘书,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

 

法定秘书的职责

 

1.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

2.股东及董事的变动,并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记录;

3.筹备周年股东大会;

4.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及建议。

 

法定秘书服务

 

1.协助客户在香港及海外注册公司;

2.编写及保存法定纪录,如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等;

3.安排及出席董事和股东会议,并负责编写会议纪录;

4.预备及呈交法定文件,包括周年申报表;

5.预备及呈交商业登记证申请;

6.协助申请香港工作签证;

7.提供有关公司清盘及破产建议;

8.公司注销及暂停活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