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合用一个香港离岸公司不知是否可行?
作者: admin | 来源: | 点击: | 发布时间: 20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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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各做一个离岸公司,到时候互通有无即可。
可以这样操作的,最好是信得过的朋友,毕竟关系到资金问题。
可以这样操作的,只要双方信得过就可以了
衡量利弊后决定
像楼主那样操作是可以的,前提是你与合伙人能明确的商量好中国公司注销,日后业务量多了,收付款项就会相对复杂,而且这样也会涉及到税收,因此不可大意。
不知楼主在哪?我们诺信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和上海都有分公司,如有需要和疑问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愿我们能真正的帮到您!
可以这样操作,只要双方协商好,信得过就可以!
操作上朋友合作的是较多的
只要双方信得过就可以了
如果是比较好的朋友,应该没事的,但还是建议自己掌控一个比较好,毕竟是款项的事情!
会计事务所-海纳百川 全球智慧
[font=楷体_GB2312][size=4][b]香港公司注册非常的简单,最主要是以后的税务处理尤其是需要谨慎的,下面是一些需要注册和了解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香 港 税 制 结 构
概 括 而 言 , 纳 税 人 只 需 为 直 接 源 于 香 港 的 收 入 或 交 易 缴 税 。 居 留 地 、 注 册 地 或 居 民 身 份 对 税 项 影 响 甚 微 , 征 税 纯 粹 根 据 地 理 概 念 。
直 接 税 项
直 接 源 于 香 港 的 收 入 需 缴 纳 三 类 税 项 :
利得税 物业税 薪俸税
转 让 交 易 或 赠 予 的 资 本 增 益 毋 须 缴 税 。
间 接 税 项
香 港 设 有 数 项 间 接 税 , 转 让 香 港 公 司 股 份 及 香 港 土 地 与 楼 宇 权 益 则 需 缴 厘印税。
税 务 条 约
香 港 与 中 国 、 比 利 时 和 泰 国 政 府 己 签 订 全 面 性 避 免 双 重 征 税 协 定 。 协 定 的 目 的 在 于 透 过 划 分 征 税 权 及 提 供 双 重 征 税 宽 免 , 消 除 香 港 与 缔 约 国 投 资 者 可 能 遇 到 的 双 重 征 税 情 况 。 港 府 最 近 曾 提 出 日 后 与 主 要 贸 易 伙 伴 商 讨 订 立 双 重 税 项 条 约 , 但 目 前 环 境 有 助 于 保 密 商 业 机 构 拥 有 及 利 用 香 港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 全 球 多 个 国 家 均 单 方 面 宽 免 已 缴 纳 香 港 税 项 的 纳 税 人 对 有 关 收 入 缴 交 双 重 税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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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得 税
公 司 利 得 税 率 为 1 6. 5 % , 未 立 案 法 团 利 得 税 为 1 6 % , 以 下 公 司 的 经 营 溢 利 必 须 课 税 :
- 公 司 必 须 在 香 港 经 营 业 务 ;
- 有 关 溢 利 必 须 在 香 港 赚 取 或 源 于 香 港 。
来 源
收 入 来 源 一 般 被 视 为 无 商 榷 余 地 的 事 实 。 对 国 际 业 务 而 言 合并审计, 最 终 创 造 收 入 的 人 士 可 藉 着 税 务 计 划 作 出 妥 善 安 排 。 香 港 税 率 本 身 已 偏 低 , 假 如 悉 心 筹 策 , 更 可 进 一 步 调 低 应 课 税 率 。 香 港 并 无 任 何 股 息 税 或 预 扣 税 , 因 此 香 港 公 司 可 把 累 积 溢 利 派 发 予 股 东 而 毋 须 扣 税 。
视 作 收 入
某 类 收 入 被 视 为 应 课 税 收 入 , 其 中 包 括 与 在 香 港 使 用 设 备 、 专 利 权 及 版 权 等 有 关 的 租 金 或 专 利 费 。 由 于 税 务 规 定 允 许 撇 除 开 支 , 因 此 实 际 税 率 一 般 低 于 标 准 税 率 。
预 扣 税
支 付 给 海 外 个 人 或 公 司 的 有 关 使 用 专 利 权 及 版 权 等 的 专 利 费 用 是 需 要 预 扣 有 关 税 款 , 以 备 缴 税 , 而 支 付 者 被 视 为 海 外 收 款 者 的 代 理 人 而 负 责 代 为 申 报 及 缴 税 。
利 息
不 论 是 本 港 公 司 还 是 个 人 , 凡 在 本 港 的 银 行 账 户 存 款 , 其 赚 取 之 存 款 利 息 均 获 豁 免 利 得 税 ; 除 非 银 行 存 款 用 于 担 保 贷 款 , 则 属 例 外 。 本 港 的 商 业 机 构 可 轻 易 开 设 海 外 账 户 , 赚 取 完 全 免 缴 利 得 税 的 存 款 利 息 。
报 税
税 务 局 会 于 每 个 税 务 年 度 向 所 有 或 需 课 利 得 税 的 公 司 寄 发 报 税 表 , 收 件 人 应 于 一 个 月 内 填 妥 报 税 表 , 连 同 公 司 截 至 有 关 税 务 年 度 止 的 财 政 年 度 经 审 核 财 务 报 表 一 并 交 回 税 务 局 ( 但 实 际 上 可 申 请 延 期 ) 。
报 税 表 是 现 年 适 用 税 务 年 度 的 最 终 评 税 基 准 。
打 击 避 税 措 施
如 公 司 纯 为 税 务 优 惠 而 进 行 任 何 交 易 , 税 务 局 有 权 于 评 估 税 务 责 任 时 视 该 宗 交 易 不 存 在 , 又 或 撤 销 有 关 税 务 优 惠 。
在 香 港 从 商 , 只 要 悉 心 安 排 及 听 取 专 业 意 见 , 自 可 安 享 香 港 这 个 低 税 或 零 税 率 地 区 的 种 种 优 惠 。
本 行 的 税 务 部 乐 意 为 客 户 提 供 有 关 香 港 及 国 际 税 务 的 顾 问 意 见 , 以 及 解 释 任 何 建 议 交 易 项 目 的 应 课 国 际 税 项 。
薪 俸 税
香 港 不 少 支 薪 的 就 业 人 士 因 收 入 低 于 免 税 额 而 毋 须 缴 税 , 但 基 本 上 源 于 香 港 的 就 业 收 入 必 须 课 薪 俸 税 。 薪 俸 税 一 般 为 统 一 税 率 ( 2 0 0 6 / 0 7 年 度 ∶ 1 6 % ) , 但 年 薪 低 于 $ 1 2 6 , 0 7 0 美 元 ( 单 人 ) 或 $ 2 0 7 , 2 6 4 美 元 ( 夫 妇 ) 的 纳 税 人 可 享 受 较 低 税 率 , 而 且 不 论 是 否 香 港 居 民 , 优 惠 待 遇 一 律 适 用 。
收 入 来 源
薪 俸 税 的 评 税 依 据 是 纳 税 人 以 香 港 为 基 本 就 业 来 源 。 税 务 条 例 并 无 明 确 指 引 何 谓 以 香 港 为 就 业 来 源 , 因 此 我 们 必 须 以 判 例 法 及 税 务 局 的 阐 释 为 依 据 。 法 律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任 何 以 香 港 为 主 要 就 业 来 源 的 人 士 均 需 就 全 数 收 入 缴 纳 薪 俸 税 , 除 非 所 有 受 薪 服 务 均 在 香 港 境 外 提 供 , 则 属 例 外 。 界 定 就 业 来 源 是 否 在 香 港 的 考 虑 因 素 如 下 : 雇 佣 合 约 是 否 在 香 港 协 定 、 落 实 及 执 行 ? 雇 主 是 否 香 港 居 民 ? 薪 酬 是 否 在 香 港 缴 付 ? 如 纳 税 人 在 香 港 境 外 提 供 服 务 , 并 已 缴 付 与 薪 俸 税 类 同 的 税 项 , 则 可 豁 免 薪 俸 税 。 这 项 豁 免 优 惠 的 主 旨 是 避 免 需 课 中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人 士 双 重 缴 税 , 然 而 亦 适 用 于 其 他 人 士 。
香 港 公 司 的 董 事 另 有 适 用 的 税 务 规 则 。 由 于 董 事 办 事 处 被 视 为 设 于 香 港 , 因 此 这 类 人 士 的 董 事 酬 金 不 受 任 何 因 素 影 响 , 必 须 全 数 缴 纳 香 港 税 项 注册马绍尔群岛公司。
任 何 雇 员 如 能 证 明 其 主 要 就 业 来 源 乃 香 港 境 外 地 方 , 则 可 豁 免 缴 纳 薪 俸 税 , 惟 该 雇 员 于 任 何 税 务 年 度 不 得 在 香 港 逗 留 逾 6 0 天 。
阁 下 如 不 肯 定 本 身 或 任 何 雇 员 是 否 需 缴 纳 薪 俸 税 , 欢 迎 向 我 们 的 税 务 部 查 询 。
豁 免
尽 管 薪 俸 税 对 香 港 居 民 及 非 香 港 居 民 同 样 适 用 , 但 倘 若 雇 员 的 就 业 来 源 在 香 港 境 外 而 其 于 该 税 务 年 度 留 港 时 间 不 逾 6 0 天 , 即 可 豁 免 缴 纳 薪 俸 税 , 但 本 项 豁 免 不 适 用 于 公 司 董 事 。
此 外 , 任 何 雇 员 如 在 香 港 就 业 而 在 香 港 境 外 地 区 提 供 服 务 赚 取 薪 酬 , 倘 已 在 收 入 来 源 地 课 税 , 则 可 豁 免 缴 纳 香 港 薪 俸 税 。
海 员 及 航 空 人 员 有 适 用 之 特 别 税 务 规 则 。
为 保 障 员 工 的 退 休 福 利 , 本 港 在 2 0 0 0 年 实 施 强 制 性 公 积 金 计 划 , 按 雇 员 收 入 的 5 % 提 取 公 积 金 ( 以 港 币 $ 2 0 , 0 0 0 为 上 限 ) 。 雇 员 每 年 可 就 公 积 金 供 款 享 有 港 币 $ 1 2 , 0 0 0 扣 税 额 。 除 公 积 金 外 , 雇 员 及 雇 主 均 毋 须 缴 付 任 何 其 他 费 用 , 例 如 社 会 保 障 金 、 国 家 保 健 供 款 等 。
物 质 福 利
香 港 公 司 为 雇 员 提 供 房 屋 及 其 他 物 质 福 利 可 获 可 观 的 免 税 优 惠 , 故 此 香 港 向 来 是 跨 国 公 司 亚 洲 业 务 高 级 要 员 的 首 选 驻 点 。 例 如 , 公 司 可 为 雇 员 提 供 居 所 、 公 司 车 、 家 居 家 私 等 , 然 后 作 出 适 当 安 排 , 雇 员 便 可 免 缴 任 何 税 项 ( 雇 主 花 费 的 开 支 亦 可 全 数 扣 税 ) 。 雇 主 为 雇 员 提 供 房 屋 , 税 务 局 便 会 将 其 应 课 税 收 入 提 高 1 0 % , 此 举 一 般 不 会 直 接 影 响 雇 主 实 际 招 致 的 房 屋 费 用 , 盖 实 际 费 用 一 般 远 超 此 数 。
假 如 阁 下 或 贵 公 司 雇 员 对 员 工 福 利 优 惠 的 税 务 安 排 有 任 何 疑 问 , 欢 迎 向 本 行 的 税 务 部 垂 询 , 我 们 乐 意 为 您 提 供 顾 问 意 见 。
物 业 税
香 港 境 内 土 地 及 楼 宇 的 租 金 需 课 物 业 税 。 公 司 的 租 金 收 入 已 评 定 利 得 税 , 因 此 毋 须 缴 纳 物 业 税 。
其 他 税 项
香 港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及 楼 宇 差 饷 , 以 资 助 本 地 服 务 及 基 建 ; 娱 乐 税 适 用 于 某 类 娱 乐 ( 例 如 电 影 门 票 ) ; 酒 店 房 间 税 则 附 加 于 酒 店 房 租 。 此 外 并 有 机 场 税 , 于 旅 客 经 国 际 机 场 离 港 时 征 收 , 旅 客 离 开 澳 门 时 亦 需 缴 税 ; 海 底 隧 道 费 亦 需 附 加 税 金 , 葡 葡 酒 及 烈 酒 、 烟 草 、 汽 水 及 烃 油 均 需 课 税 。
遗 产 税
政 府 已 取 消 遗 产 税 , 凡 在 2 0 0 6 年 2 月 1 1 日 或 之 后 去 世 的 人 士 , 其 遗 产 无 须 缴 付 遗 产 税 , 旨 在 推 动 香 港 成 为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
厘 印 税 及 资 本 税
厘 印 税
需 课 厘 印 税 的 交 易 主 要 分 为 两 类 。
转 让 香 港 公 司 股 份 ( 不 论 私 营 或 公 开 上 市 公 司 ) 必 须 缴 纳 厘 印 税 , 交 易 买 卖 双 方 均 需 按 0 . 1 % 税 率 缴 税 , 亦 即 每 宗 交 易 的 总 课 税 率 为 0 . 2 % 。 厘 印 税 乃 根 据 售 价 或 公 平 市 价 二 者 较 高 金 额 计 算 , 厘 印 税 主 任 评 估 公 平 市 价 时 , 通 常 会 以 公 司 所 出 示 经 审 核 账 目 之 资 产 净 值 为 准 , 但 仍 可 适 当 地 调 高 账 目 所 列 土 地 或 楼 宇 价 值 的 金 额 。 至 于 集 团 内 部 公 司 互 相 转 让 股 份 , 如 买 卖 双 方 均 由 同 一 母 公 司 持 有 9 0 % 股 权 , 则 毋 须 课 厘 印 税 。
转 让 位 于 香 港 的 土 地 及 楼 宇 , 必 须 于 协 定 买 卖 时 缴 纳 最 高 达 3 . 7 5 % 之 厘 印 税 。 政 府 向 楼 宇 买 卖 合 约 征 收 厘 印 税 的 主 旨 是 打 击 楼 市 投 机 炒 卖 之 风 。 然 而 , 房 地 产 买 主 可 以 将 厘 印 税 支 付 时 间 , 递 延 至 合 约 规 定 的 房 产 转 让 完 成 之 日 ; 这 是 现 行 的 纾 缓 措 施 。 递 延 期 限 最 长 可 达 签 署 合 约 后 的 三 年 。
因 此 承 诺 转 让 房 地 产 前 应 先 征 询 专 业 意 见 。
此 外 , 租 赁 不 动 产 、 信 托 基 金 单 位 、 注 明 抬 头 香 港 人 士 之 票 据 及 复 制 任 何 应 课 税 票 据 亦 需 缴 厘 印 税 。
资 本 税
任 何 香 港 公 司 之 核 定 资 本 及 其 增 资 额 面 值 必 须 缴 纳 0 . 1 % 资 本 税 , 香 港 以 溢 价 发 行 股 份 亦 需 课 资 本 税 , 每 次 最 高 课 税 额 为 $ 3 0 , 0 0 0 港 元 。
---会计事务所 [/b][/size][/font]
是可以的,您朋友出口接收到的外币可以给您用于汇出到国外,但是您朋友的资金还是需要结汇或者您需要接受国内打出来的外汇,这都是有管制的。国外和香港公司的资金周转没有问题,但是香港公司和国内工厂之前的款项周转,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的。
Have a nice day!
可以合用啊
前提双方的一些操作需要有明确的说明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祝您顺利
可以是可以,操作是可以分开独立在不同银行开户,操作的话也是分开操作互不干涉
但是,问题在于,这样真的有利于以后你们各自的业务发展吗?
注册一个海外公司今年非常的便宜
自己拥有一个海外公司操作独立,风险可控
LZ可以考虑一下:loveliness:
[size=4][color=blue][b]可以的,
不过最好是很可以信的过的朋友,
如果自己能注册一个也是最好的,,
现在注册一个4300人民币就可以了
自己用自己的安全,方便.[/b][/color][/size]
如果你有朋友是做出口的,可以信得过的话,你的想法绝对可行,而且都互利。
网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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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各做一个离岸公司,到时候互通有无即可。
可以这样操作的,最好是信得过的朋友,毕竟关系到资金问题。
可以这样操作的,只要双方信得过就可以了
衡量利弊后决定
像楼主那样操作是可以的,前提是你与合伙人能明确的商量好中国公司注销,日后业务量多了,收付款项就会相对复杂,而且这样也会涉及到税收,因此不可大意。
不知楼主在哪?我们诺信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和上海都有分公司,如有需要和疑问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愿我们能真正的帮到您!
可以这样操作,只要双方协商好,信得过就可以!
操作上朋友合作的是较多的
只要双方信得过就可以了
如果是比较好的朋友,应该没事的,但还是建议自己掌控一个比较好,毕竟是款项的事情!
会计事务所-海纳百川 全球智慧
[font=楷体_GB2312][size=4][b]香港公司注册非常的简单,最主要是以后的税务处理尤其是需要谨慎的,下面是一些需要注册和了解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香 港 税 制 结 构
概 括 而 言 , 纳 税 人 只 需 为 直 接 源 于 香 港 的 收 入 或 交 易 缴 税 。 居 留 地 、 注 册 地 或 居 民 身 份 对 税 项 影 响 甚 微 , 征 税 纯 粹 根 据 地 理 概 念 。
直 接 税 项
直 接 源 于 香 港 的 收 入 需 缴 纳 三 类 税 项 :
利得税 物业税 薪俸税
转 让 交 易 或 赠 予 的 资 本 增 益 毋 须 缴 税 。
间 接 税 项
香 港 设 有 数 项 间 接 税 , 转 让 香 港 公 司 股 份 及 香 港 土 地 与 楼 宇 权 益 则 需 缴 厘印税。
税 务 条 约
香 港 与 中 国 、 比 利 时 和 泰 国 政 府 己 签 订 全 面 性 避 免 双 重 征 税 协 定 。 协 定 的 目 的 在 于 透 过 划 分 征 税 权 及 提 供 双 重 征 税 宽 免 , 消 除 香 港 与 缔 约 国 投 资 者 可 能 遇 到 的 双 重 征 税 情 况 。 港 府 最 近 曾 提 出 日 后 与 主 要 贸 易 伙 伴 商 讨 订 立 双 重 税 项 条 约 , 但 目 前 环 境 有 助 于 保 密 商 业 机 构 拥 有 及 利 用 香 港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 全 球 多 个 国 家 均 单 方 面 宽 免 已 缴 纳 香 港 税 项 的 纳 税 人 对 有 关 收 入 缴 交 双 重 税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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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得 税
公 司 利 得 税 率 为 1 6. 5 % , 未 立 案 法 团 利 得 税 为 1 6 % , 以 下 公 司 的 经 营 溢 利 必 须 课 税 :
- 公 司 必 须 在 香 港 经 营 业 务 ;
- 有 关 溢 利 必 须 在 香 港 赚 取 或 源 于 香 港 。
来 源
收 入 来 源 一 般 被 视 为 无 商 榷 余 地 的 事 实 。 对 国 际 业 务 而 言 合并审计, 最 终 创 造 收 入 的 人 士 可 藉 着 税 务 计 划 作 出 妥 善 安 排 。 香 港 税 率 本 身 已 偏 低 , 假 如 悉 心 筹 策 , 更 可 进 一 步 调 低 应 课 税 率 。 香 港 并 无 任 何 股 息 税 或 预 扣 税 , 因 此 香 港 公 司 可 把 累 积 溢 利 派 发 予 股 东 而 毋 须 扣 税 。
视 作 收 入
某 类 收 入 被 视 为 应 课 税 收 入 , 其 中 包 括 与 在 香 港 使 用 设 备 、 专 利 权 及 版 权 等 有 关 的 租 金 或 专 利 费 。 由 于 税 务 规 定 允 许 撇 除 开 支 , 因 此 实 际 税 率 一 般 低 于 标 准 税 率 。
预 扣 税
支 付 给 海 外 个 人 或 公 司 的 有 关 使 用 专 利 权 及 版 权 等 的 专 利 费 用 是 需 要 预 扣 有 关 税 款 , 以 备 缴 税 , 而 支 付 者 被 视 为 海 外 收 款 者 的 代 理 人 而 负 责 代 为 申 报 及 缴 税 。
利 息
不 论 是 本 港 公 司 还 是 个 人 , 凡 在 本 港 的 银 行 账 户 存 款 , 其 赚 取 之 存 款 利 息 均 获 豁 免 利 得 税 ; 除 非 银 行 存 款 用 于 担 保 贷 款 , 则 属 例 外 。 本 港 的 商 业 机 构 可 轻 易 开 设 海 外 账 户 , 赚 取 完 全 免 缴 利 得 税 的 存 款 利 息 。
报 税
税 务 局 会 于 每 个 税 务 年 度 向 所 有 或 需 课 利 得 税 的 公 司 寄 发 报 税 表 , 收 件 人 应 于 一 个 月 内 填 妥 报 税 表 , 连 同 公 司 截 至 有 关 税 务 年 度 止 的 财 政 年 度 经 审 核 财 务 报 表 一 并 交 回 税 务 局 ( 但 实 际 上 可 申 请 延 期 ) 。
报 税 表 是 现 年 适 用 税 务 年 度 的 最 终 评 税 基 准 。
打 击 避 税 措 施
如 公 司 纯 为 税 务 优 惠 而 进 行 任 何 交 易 , 税 务 局 有 权 于 评 估 税 务 责 任 时 视 该 宗 交 易 不 存 在 , 又 或 撤 销 有 关 税 务 优 惠 。
在 香 港 从 商 , 只 要 悉 心 安 排 及 听 取 专 业 意 见 , 自 可 安 享 香 港 这 个 低 税 或 零 税 率 地 区 的 种 种 优 惠 。
本 行 的 税 务 部 乐 意 为 客 户 提 供 有 关 香 港 及 国 际 税 务 的 顾 问 意 见 , 以 及 解 释 任 何 建 议 交 易 项 目 的 应 课 国 际 税 项 。
薪 俸 税
香 港 不 少 支 薪 的 就 业 人 士 因 收 入 低 于 免 税 额 而 毋 须 缴 税 , 但 基 本 上 源 于 香 港 的 就 业 收 入 必 须 课 薪 俸 税 。 薪 俸 税 一 般 为 统 一 税 率 ( 2 0 0 6 / 0 7 年 度 ∶ 1 6 % ) , 但 年 薪 低 于 $ 1 2 6 , 0 7 0 美 元 ( 单 人 ) 或 $ 2 0 7 , 2 6 4 美 元 ( 夫 妇 ) 的 纳 税 人 可 享 受 较 低 税 率 , 而 且 不 论 是 否 香 港 居 民 , 优 惠 待 遇 一 律 适 用 。
收 入 来 源
薪 俸 税 的 评 税 依 据 是 纳 税 人 以 香 港 为 基 本 就 业 来 源 。 税 务 条 例 并 无 明 确 指 引 何 谓 以 香 港 为 就 业 来 源 , 因 此 我 们 必 须 以 判 例 法 及 税 务 局 的 阐 释 为 依 据 。 法 律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任 何 以 香 港 为 主 要 就 业 来 源 的 人 士 均 需 就 全 数 收 入 缴 纳 薪 俸 税 , 除 非 所 有 受 薪 服 务 均 在 香 港 境 外 提 供 , 则 属 例 外 。 界 定 就 业 来 源 是 否 在 香 港 的 考 虑 因 素 如 下 : 雇 佣 合 约 是 否 在 香 港 协 定 、 落 实 及 执 行 ? 雇 主 是 否 香 港 居 民 ? 薪 酬 是 否 在 香 港 缴 付 ? 如 纳 税 人 在 香 港 境 外 提 供 服 务 , 并 已 缴 付 与 薪 俸 税 类 同 的 税 项 , 则 可 豁 免 薪 俸 税 。 这 项 豁 免 优 惠 的 主 旨 是 避 免 需 课 中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人 士 双 重 缴 税 , 然 而 亦 适 用 于 其 他 人 士 。
香 港 公 司 的 董 事 另 有 适 用 的 税 务 规 则 。 由 于 董 事 办 事 处 被 视 为 设 于 香 港 , 因 此 这 类 人 士 的 董 事 酬 金 不 受 任 何 因 素 影 响 , 必 须 全 数 缴 纳 香 港 税 项 注册马绍尔群岛公司。
任 何 雇 员 如 能 证 明 其 主 要 就 业 来 源 乃 香 港 境 外 地 方 , 则 可 豁 免 缴 纳 薪 俸 税 , 惟 该 雇 员 于 任 何 税 务 年 度 不 得 在 香 港 逗 留 逾 6 0 天 。
阁 下 如 不 肯 定 本 身 或 任 何 雇 员 是 否 需 缴 纳 薪 俸 税 , 欢 迎 向 我 们 的 税 务 部 查 询 。
豁 免
尽 管 薪 俸 税 对 香 港 居 民 及 非 香 港 居 民 同 样 适 用 , 但 倘 若 雇 员 的 就 业 来 源 在 香 港 境 外 而 其 于 该 税 务 年 度 留 港 时 间 不 逾 6 0 天 , 即 可 豁 免 缴 纳 薪 俸 税 , 但 本 项 豁 免 不 适 用 于 公 司 董 事 。
此 外 , 任 何 雇 员 如 在 香 港 就 业 而 在 香 港 境 外 地 区 提 供 服 务 赚 取 薪 酬 , 倘 已 在 收 入 来 源 地 课 税 , 则 可 豁 免 缴 纳 香 港 薪 俸 税 。
海 员 及 航 空 人 员 有 适 用 之 特 别 税 务 规 则 。
为 保 障 员 工 的 退 休 福 利 , 本 港 在 2 0 0 0 年 实 施 强 制 性 公 积 金 计 划 , 按 雇 员 收 入 的 5 % 提 取 公 积 金 ( 以 港 币 $ 2 0 , 0 0 0 为 上 限 ) 。 雇 员 每 年 可 就 公 积 金 供 款 享 有 港 币 $ 1 2 , 0 0 0 扣 税 额 。 除 公 积 金 外 , 雇 员 及 雇 主 均 毋 须 缴 付 任 何 其 他 费 用 , 例 如 社 会 保 障 金 、 国 家 保 健 供 款 等 。
物 质 福 利
香 港 公 司 为 雇 员 提 供 房 屋 及 其 他 物 质 福 利 可 获 可 观 的 免 税 优 惠 , 故 此 香 港 向 来 是 跨 国 公 司 亚 洲 业 务 高 级 要 员 的 首 选 驻 点 。 例 如 , 公 司 可 为 雇 员 提 供 居 所 、 公 司 车 、 家 居 家 私 等 , 然 后 作 出 适 当 安 排 , 雇 员 便 可 免 缴 任 何 税 项 ( 雇 主 花 费 的 开 支 亦 可 全 数 扣 税 ) 。 雇 主 为 雇 员 提 供 房 屋 , 税 务 局 便 会 将 其 应 课 税 收 入 提 高 1 0 % , 此 举 一 般 不 会 直 接 影 响 雇 主 实 际 招 致 的 房 屋 费 用 , 盖 实 际 费 用 一 般 远 超 此 数 。
假 如 阁 下 或 贵 公 司 雇 员 对 员 工 福 利 优 惠 的 税 务 安 排 有 任 何 疑 问 , 欢 迎 向 本 行 的 税 务 部 垂 询 , 我 们 乐 意 为 您 提 供 顾 问 意 见 。
物 业 税
香 港 境 内 土 地 及 楼 宇 的 租 金 需 课 物 业 税 。 公 司 的 租 金 收 入 已 评 定 利 得 税 , 因 此 毋 须 缴 纳 物 业 税 。
其 他 税 项
香 港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及 楼 宇 差 饷 , 以 资 助 本 地 服 务 及 基 建 ; 娱 乐 税 适 用 于 某 类 娱 乐 ( 例 如 电 影 门 票 ) ; 酒 店 房 间 税 则 附 加 于 酒 店 房 租 。 此 外 并 有 机 场 税 , 于 旅 客 经 国 际 机 场 离 港 时 征 收 , 旅 客 离 开 澳 门 时 亦 需 缴 税 ; 海 底 隧 道 费 亦 需 附 加 税 金 , 葡 葡 酒 及 烈 酒 、 烟 草 、 汽 水 及 烃 油 均 需 课 税 。
遗 产 税
政 府 已 取 消 遗 产 税 , 凡 在 2 0 0 6 年 2 月 1 1 日 或 之 后 去 世 的 人 士 , 其 遗 产 无 须 缴 付 遗 产 税 , 旨 在 推 动 香 港 成 为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
厘 印 税 及 资 本 税
厘 印 税
需 课 厘 印 税 的 交 易 主 要 分 为 两 类 。
转 让 香 港 公 司 股 份 ( 不 论 私 营 或 公 开 上 市 公 司 ) 必 须 缴 纳 厘 印 税 , 交 易 买 卖 双 方 均 需 按 0 . 1 % 税 率 缴 税 , 亦 即 每 宗 交 易 的 总 课 税 率 为 0 . 2 % 。 厘 印 税 乃 根 据 售 价 或 公 平 市 价 二 者 较 高 金 额 计 算 , 厘 印 税 主 任 评 估 公 平 市 价 时 , 通 常 会 以 公 司 所 出 示 经 审 核 账 目 之 资 产 净 值 为 准 , 但 仍 可 适 当 地 调 高 账 目 所 列 土 地 或 楼 宇 价 值 的 金 额 。 至 于 集 团 内 部 公 司 互 相 转 让 股 份 , 如 买 卖 双 方 均 由 同 一 母 公 司 持 有 9 0 % 股 权 , 则 毋 须 课 厘 印 税 。
转 让 位 于 香 港 的 土 地 及 楼 宇 , 必 须 于 协 定 买 卖 时 缴 纳 最 高 达 3 . 7 5 % 之 厘 印 税 。 政 府 向 楼 宇 买 卖 合 约 征 收 厘 印 税 的 主 旨 是 打 击 楼 市 投 机 炒 卖 之 风 。 然 而 , 房 地 产 买 主 可 以 将 厘 印 税 支 付 时 间 , 递 延 至 合 约 规 定 的 房 产 转 让 完 成 之 日 ; 这 是 现 行 的 纾 缓 措 施 。 递 延 期 限 最 长 可 达 签 署 合 约 后 的 三 年 。
因 此 承 诺 转 让 房 地 产 前 应 先 征 询 专 业 意 见 。
此 外 , 租 赁 不 动 产 、 信 托 基 金 单 位 、 注 明 抬 头 香 港 人 士 之 票 据 及 复 制 任 何 应 课 税 票 据 亦 需 缴 厘 印 税 。
资 本 税
任 何 香 港 公 司 之 核 定 资 本 及 其 增 资 额 面 值 必 须 缴 纳 0 . 1 % 资 本 税 , 香 港 以 溢 价 发 行 股 份 亦 需 课 资 本 税 , 每 次 最 高 课 税 额 为 $ 3 0 , 0 0 0 港 元 。
---会计事务所 [/b][/size][/font]
是可以的,您朋友出口接收到的外币可以给您用于汇出到国外,但是您朋友的资金还是需要结汇或者您需要接受国内打出来的外汇,这都是有管制的。国外和香港公司的资金周转没有问题,但是香港公司和国内工厂之前的款项周转,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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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合用啊
前提双方的一些操作需要有明确的说明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祝您顺利
可以是可以,操作是可以分开独立在不同银行开户,操作的话也是分开操作互不干涉
但是,问题在于,这样真的有利于以后你们各自的业务发展吗?
注册一个海外公司今年非常的便宜
自己拥有一个海外公司操作独立,风险可控
LZ可以考虑一下:loveliness:
[size=4][color=blue][b]可以的,
不过最好是很可以信的过的朋友,
如果自己能注册一个也是最好的,,
现在注册一个4300人民币就可以了
自己用自己的安全,方便.[/b][/color][/size]
如果你有朋友是做出口的,可以信得过的话,你的想法绝对可行,而且都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