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商标概述

 

企业除了通过代理向各国逐一申请商标外,还可通过国家商标局申请海外商标注册。海外商标注册是根据1891414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注册体系,是通过国家商标局申请海外商标注册,并通过国际局延伸到各成员国家的注册方式。

 

注册海外商标优点

 

1.填写一份海外商标注册申请书可以取得在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商品类别和在指定的多个成员国国家的商标注册;

2.使用统一的法语填写申请书,不需要将申请书再译成有关指定保护国家的每种语言;

3.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的规费,不需要到成员国内每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缴纳费用;

4.海外注册费用低于分别到每个国家注册的费用;

5.海外商标注册可以在申请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完成。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如果在一年内不作出驳回的声明,该商标即在该国受到法律保护。

 

 

海外商标注册条件

 

1.在缔约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执照;

2.在缔约国有住所;

3.拥有缔约国国籍;

4.另外,必须是在缔约国已经注册或已经初步审查公告的商标,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已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

5.所指定使用的商品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注册海外商标所需资料

 

1.申请人名称、地址;

2.初步审定公告、官方出具的申请文件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商标图样;

4.指定保护的国家

5.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巴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国际申请所用语言的语音,并注明相应的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