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离岸公司在国内办理代表处流程
1、外商代表处简介:
对一些刚刚进入中国试探市场的外资企业,设立代表处(或称办事处)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外商企业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外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是一个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所以,办事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最初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外国企业的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其登记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外商企业办事处不能与其用户或客户进行直接的商业活动,也不能签订任何协议,所以办事处所能进行的都是“间接的商业活动”。例如:公关活动、业务联络、 产品展示、 市场调研、科技交流。但是,如果中国和该外国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条约,该双边条约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华从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则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办理。
2、外商代表处的优势:
办理手续简单快速, 由于具体营运不同于实体公司,它没有十分严格资金投入方面的要求;在跟进管理方面也相对简单。
3、办理上海外商代表处所需提供的资料:
1) 总公司证书原件;
2)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 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原件(成立未满一年免提供);
4) 公司董事长的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含相片页、签名页、签证页);
5) 驻上海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含相片页、签名页、签证页);
6) 公司周年申报表(含地址座落通知书、秘书任职通知书、董事成员情况、股份分配表,成立未满一年免提供);
7)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免提供);
注:上述材料一并经中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并送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提供公证后的文件一式2套(本司可代为办理公证,收费港币5500元)。
8) 写字楼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要求:(以发起企业名称或驻上海首席代表姓名租用;3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涉外办公场所;该合同须经租赁管理所登记);
9) 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的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原件(已办理公证的,只提供复印件),二寸彩照2张,中文履历一份。
4、办理外商代表处流程:
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定金→查名→办理工商执照→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印章→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立基本帐户→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交余款。
5、服务内容: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申请刻制印章登记卡 / 企业组织结构代码证书(IC卡)/ 公章、私章、财务章 /
6、税务状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核定外商代表处的税务,具体是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征税。公式如下:
收入=经费支出/(1-10%-5%)
营业税=收入*5%
所得税=收入*10%*30% 详情请看财务规划部说明 》》
7、承办时间:
20-35个工作日
8、服务报价:
政府费用+制作费用+服务费用 。
9、后续服务:
进出口批文、开户(纳税专户、结算户等)、购发票、申请一般纳税人、做账报税、年审、财务税务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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