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名称注册之常见问题 专家解答
作者: admin | 来源: | 点击: | 发布时间: 2012-01-13
以下是香港公司名称注册中的一些常见问题,由专业办理香港公司成立的专家给您专业解答。
问:香港公司名称选择上与内地有什么不同?
答:香港公司起名较自由,一些在国内比较难注册的名称在香港都可以得到注册,只要不重复就可以。不论注册资金大小,香港政府都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学院、协会、中心、基金会、研究所等字眼;公司名称前面还可以加上自己喜欢的地名,如:法国、美国、意大利、日本、香港、上海等,也可以用自己的姓名和家乡名称冠在公司名上。
问:香港公司名称有什么限制?
答:香港公司名称不能含有[银行],[保险],[再保险],除非另行申请牌照。公司名称也不可含有可能令人误会该公司与政府有任何关系之字眼。
问:香港公司名称必需含有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字眼吗?
答:不需要。法律没有规定公司名称必须与拟经营业务有任何直接或简介之联系。例如,你可以注册一家名为[香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之公司,而经营进出口贸易生意。
问:如何更改公司名称?
答:你可以自行办理公司改名事宜,也可以委托专门代理公司办理。如自行办理,你需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一个更改公司名称的决议案。然后,把该决议案以书面形式交给公司成立处,同时,你需要缴纳相应的政府规费。一般情况下,公司成立处会于5个工作日签发改名证书。